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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公告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十日生效。-桃園市內定國小全球資訊網

/ 發佈者:張毓旂 / 發佈時間:2026-03-0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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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 注意事項」一份。
二、 本局115年2月10日桃教小字第1150011444號函併予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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