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內定國小111學年度第1學期社團申請-桃園市內定國小全球資訊網-綠色環保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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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內定國小111學年度上學期課外社團申請注意事項
填寫申請表前務必詳閱!謝謝!
1、上課時間:110年9月12日(一)~110年12月30日(五)
2、招生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學生
3、上課次數:整學期 共15次 (遇連假須補上課)
4、教材由授課老師向學校提出申請,若無教材需求則免填。
5、申請表之電子檔,公告於桃園市內定國小網站。
6、請授課教師填好申請資料(申請表、簡歷表、授課計畫書、良民證),於111年08月19日(五)中午12:00前回傳kuanyingcheng123@gmail.com或將紙本送交訓育組,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者視同放棄。
7、依據110年09月09日修正之「桃園市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第七點...外聘師資,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二)未具有教師資格者,應具有相關專長素養,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
關證明文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相關科系畢業以上程度者。
2、曾獲選為省市(直轄市)級以上相關專長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或曾參加上述層級機構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展示、競賽者。
3、曾獲得國家級、省市(直轄市)級,公開之能力檢定、檢核或鑑別證書者。
授課期間課外社團指導教師配合事項:
1、依照教學進度上課,不遲到、不早退,注意學生安全。
2、上課前,請到學務處拿取點名冊至授課地點點名,確實掌握學生出席情況,點名後由值班老師收回點名冊。
3、上課時,請維持上課秩序及教室整潔;下課前五分鐘,請確實檢查環境整潔,並關好門窗及水電;課程結束親自帶領學生至警衛室旁親子亭放學。
4、授課老師得依照課程計畫內容授課,若需調整,請於一週前通知訓育組,經訓育組同意後才可調整。
5、指導教師因事請假或代課時,請於一週前通知訓育組,經學校同意後才可調整。
6、授課老師應使用正向的語言及管教方式,不可有袒護、過度批評及體罰行為。
7、授課老師不得於授課期間對學生進行任何推銷行為、私自加收學生或接受旁聽。
8、授課教師指導學生時,應恪守專業倫理,謹守師生分際,不得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情事。
9、社團課程結束請繳交一份成果電子檔(附上說明)至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