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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轉知教育部修正「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進修認可作業須知」,名稱並修正為「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作業須知」,業經教育部於111年10月2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4523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桃園市內定國小全球資訊網-綠色環保校園

/ 發佈者:趙麗玲 / 發佈時間:2022-11-0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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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25日教師(三)字第1112604523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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