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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請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11條規定,彙整所屬公職人員迴避情形,並於112年1月5日前免備文回復本局政風室,請查照。-桃園市內定國小全球資訊網-綠色環保校園

/ 發佈者:趙麗玲 / 發佈時間:2023-01-03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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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12月26日府政預字第1110354508號函轉法務部111年12月19日法授廉利字第1110500651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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