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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有關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者)經營商業及兼職兼課相關規範,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桃園市內定國小全球資訊網-綠色環保校園

/ 發佈者:趙麗玲 / 發佈時間:2023-09-1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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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公務員服務法第26條第1項規定略以,公立學校兼任行政 職務教師不適用第14條及第15條規定;其經營商業、執行業 務及兼課、兼職之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 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112兼職申請書
112教師兼職調查表
11209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者)經營商業及兼職兼課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