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人事室公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3年1月12日會同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一案,請查照。-桃園市內定國小全球資訊網-綠色環保校園

/ 發佈者:趙麗玲 / 發佈時間:2024-01-3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內容標籤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月18日部退五字第11356573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11301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11301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1
11301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2
11301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3
11301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4
11301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