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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轉知教育部書函以,亡故支領月退休金教師如無合法之遺屬一次金領受遺族,得否由實際辦理其喪葬事宜之其他親屬,檢據向原服務學校申請核銷喪葬費用一案,請查照。-桃園市內定國小全球資訊網-綠色環保校園

/ 發佈者:趙麗玲 / 發佈時間:2021-11-1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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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139537號書函副本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11011支領月退休金教師如無合法之遺屬一次金領受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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