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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桃園市內定國小全球資訊網-綠色環保校園

/ 發佈者:張毓旂 / 發佈時間:2024-09-1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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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1690A號函辦理。
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 號令修正發布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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